當我發現我的相機壞掉的時候,整個人像死了一樣。倒不是這個相機對我有多麼深刻的意義,而是我知道修理相機是很貴貴貴貴貴的呀呀呀呀呀呀~~~~~~(哭著跑開)
送到維修公司修理的時候,當我聽到「整個鏡頭都要換」已經是整個慘白,再聽到報價幾乎是當初入手價一半的時候,已經是慘綠了(你要說慘藍也可以)。
無論如何,這是Lord Mother的Direct Order和她的Money,基本上就算省下這筆錢,也買不起我想要的DSLR(和跟著DSLR而來的…其他的敗家需求)。
反正相機是修好了,而且換了一個全新亮晶晶的鏡頭(心),在下一個敗家地點(!)附近就照了一張復活紀念照。
至於另外一樣敗的物品意義就不一樣了,那是我長久以來夢想,一雙Mizuno的慢跑鞋!!
Thursday, March 27,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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